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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子的《秋水》(节选)虽然只是一篇自读课文,但我还是把它当作一篇讲读课来处理,这也许是我对庄子这位大师特喜爱的原因吧。
说到庄子,就不能不说他那一切顺应自然的生活态度和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。具体地说,不能不说他的性情率真,胸襟博大,汪洋辟阖,如鲲鹏展翅击水三千里,远离滚滚红尘,又如蝴蝶款款而飞,悠游自在,心有所适,自得其乐,行之所安;不能说他一心向往逍遥之游,不为外物所拘,不为俗议所限,风流倜傥,潇洒自在,视名利荣华为生命之枷锁,故弃之如粪土;不能不提他拒意识形态于千里之外,因为他认为,那是自由思想的羁绊。一切顺应自然,虽然不免有些绝对化,也不免太过于消极,但生活在滚滚红尘的人们,都不得不承认,现实生活中,万事万物,本来就如此。
正如庄子所说的:“巧者劳,智者忧,无能者无所求,饱食而遨游,泛若不系舟。”你能说生活,人生不是如此。确实,谁心灵手巧,谁的一生就注定了是劳累的一生;谁的智慧超群,谁的一生就注定了各种忧愁和烦恼将永远伴随着他(她)走完漫漫人生路。什么人活得最开心,最潇洒,就是那些无能者,就是我们这些文明人所指的那些愚昧无知的人。
我半开玩笑地对我的学生们说,教室里在座在的青年男女,要想真正地活得潇洒,活得开心,活得无忧无虑已经不可能。我说他们现在的处境是骑虎难下,或者说已经叫上了“贼船”,想金盆洗手,已经不可能。因为他们已经在有意和无意中,卷进了蔽于人欲而不知天道,争名夺利,乐生恶死,斤斤于是非之争,汲汲乎仁义之辩,最终难以逃脱人性的丧失的竞争漩涡之中。那该怎么办,只有克服重重困难,迎接各种挑战。结局就是,不是你死,就是我活。这是唯一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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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斗其文,赤子其人【汪曾祺评沈从文】汪曾祺
沈先生逝世后,傅汉斯、张充和从美国电传来一副挽辞。字是晋人小楷,一看就知道是张充和写的。词想必也是她拟的。只有四句:
不折不从 亦慈亦让
星斗其人 赤子其人
这是嵌字格,但是非常贴切,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。这位四妹对三姐夫沈二哥真是非常了解。——荒芜同志编了一本《我所认识的沈从文》,写的最好的一篇,我以为也应该是张充和写的《三姐夫沈二哥》。
沈先生的血管里有少数民族的血液。他在填履历表时,“民族”一栏里填土家族或苗族都可以,可以由他自由选择。湘西有少数民族血统的人大都有一股蛮劲,狠劲,做什么都要作出一个名堂。黄永玉就是这样的人。沈先生瘦瘦小小(晚年发胖了),但是有用不完的精力。他小时侯是一个顽童,爱游泳(他叫“游水”)。进城后好像就不游了。三姐(师母张兆和)很想看他游一次泳,但是没有看到。我当然更没有看到过。他少年当兵,漂泊转徙,很少连续几晚睡在同一张床上。吃的东西,最好的不过是切成四方的大块猪肉(煮在豆芽菜汤里)。行军、拉船,锻炼出一副极富耐力的体魄。二十岁冒冒失失地创到北平来,举目无亲。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,就想用手中一支笔打出一个天下。经常为弄不到一点东西“消化消化”而发愁。冬天屋里生不起火,用被子围起来,还是不停地写。我1946年到上海,因为找不到职业,情绪很坏,他写信把我骂了一顿,说:“为了一时的困难,就这样哭哭啼啼的,甚至想到要自杀,真实没出息!”你手中有一枝笔,怕什么!”他在信里说了一些他刚到北京时的情行。——同时又叫三姐从苏州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安慰我。他真的用一枝笔打出了一个天下了。一个只读过小学的人,竟成了一个大作家,而且积累了那么多的学问,真是一个奇迹。
沈先生很爱用一个别人不常用的词:“耐烦”。他说自己不是天才(他应该算是个天才),只是耐烦。他对别人的称赞,也常说“要算耐烦”。看见儿子小虎搞机床设计时,说“要算耐烦”。看见孙女小红做作业时,也说“要算耐烦”。他的“耐烦”,意思就是契而不舍,不怕费劲。一个时期,沈先生每个月都要发表几篇小说,每年都要出几本书,被称为“多产作家”,但是写东西不是很快的,从来不是一挥而就。他年轻时常常日以继夜地写。他常流鼻血。血液凝聚力差,一流起来不易止住,很怕人。有时夜间写作,竟至昏倒,伏在自己的一摊鼻血里,第二天才被人发现。我不就亲眼看到过他的带有痕迹的手稿。后来还常流鼻血,不过不那么厉害了。他自己知道,并不惊慌。很奇怪,他连续感冒几天,一流鼻血,感冒就好了。
他的作品看起来很轻松自如,若不经意,但都是苦心刻琢出来的。《边城》一共不到七万字,他告诉我,写了半年。他这篇小说是《国文周报》上连载的,每期一章。小说共二十一章,21*7=147,我算了算,差不多正是半年。这篇东西是他新婚后写的,那时他住在达子营。巴金住在他那里。他们每天写,巴老在屋里写,沈先生搬个小桌子,在院子里树萌下写,巴老写了一个长篇,沈先生写了《边城》。他称他的小说为“习作”,并不完全是谦虚。有些小说是为了教创作课给学生示范而写的,因此试验了各种方法。为了教学生写对话,有的小说通篇都用对话组成,如《若墨医生》;有的,一句对话也没有。《月下小景》确是为了履行许给张家小五的诺言“写故事给你看”而写的,同时,当然是为了试验一下“讲故事”的方法(这一组“故事”明显地看得出受了《十日谈》和《一千零一夜》的影响)。同时,也为了试验一下把六朝译经和口语结合的文体。这种试验,后来形成一种他自己说是“文白夹杂”的独特的沈从文体,在四十年代的文字(如《烛虚》)中尤为成熟。他的亲戚,语言学家周有光曾说“你的语言是古英语”,甚至是拉丁文。沈先生讲创作不大爱说“结构”,他说是“组织”。我也比较喜欢“组织”这个词。“结构”过于理智,“组织”更带感情,较多作者的主观。他曾把一篇小说一条一条地裁开,用不同方法组织,看看啊一种开式更为合适。沈先生爱改自己的文章。他的原稿,一改再改,天头地脚页边,都是个性的字迹。蜘蛛网似的,这里牵出一条,那里牵出一条。作品发表了,改。成书了,改。看到自己的文章,总要改。有时改了多次,反而不如原来的,以至三姐后来不许他改了(三姐是沈先生文集的一个极其细心、极其认真的义务责任编辑)。沈先生的作品写得最快,最顺畅,改得最少的,只有一本《从文自传》。这本自传没有经过冥思苦想,只用了三个星期,一气呵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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