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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大地震观后感1500字(3)

2013-05-29 01:14
导读:妻子去世,爱女退学失踪,这时候的王德清怕是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。他再次去了小登的学校找杨志。在这一段里,我最喜欢的是,道明叔在扇耳光之前,

  妻子去世,爱女退学失踪,这时候的王德清怕是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。他再次去了小登的学校找杨志。在这一段里,我最喜欢的是,道明叔在扇耳光之前,先摘掉了军帽,脱掉了常服外套。这个细节处理的很到位。从六七十年代走过来的军人,他们骨子里天真而浪漫的守护着理想和信念。所以他是会珍爱那身军装和军人的身份胜过生命的。他不会让自己穿着那身军装去伤害一个不是敌人的人,不会让这身军装有任何的污点。能想到这个细节,我真的很佩服道明叔。

  某人在这个时候忍不住又嘀咕了一句:换我爸这回该上巡航导弹了。

  七年之后,方登带着点点回家来。老爷子在电话里对着老战友得瑟:我走不开,我现在也是一大家子人呢。我当时觉得这按捺不住的得瑟语气,心里得有多高兴啊。再多想一步,又觉得这个画面实在有点苦涩。七年的春节,老爷子一个人都是怎么过来的。看着别人家家,自己呢,妻子去世了,女儿不知生死。加上被剧透的我,已经知道这个年夜饭之后,恐怕小登就要去加拿大了,老爷子又要一个人了。所以,如此温馨的场景,我竟然也在一路掉眼泪。

  老爷子说天天担心,我想这真的不夸张。心里若真惦念一个人,不需要刻意去想也会不自觉担心。吃饭的时候会想,不知道那边吃的好不好;冬天的时候会想,不知道那边有没有穿暖和;过马路的时候会想,她过马路有没有小心看车。

  最后,要说方达。撇开对于李晨同学的好感不谈,方达这个人物实在是很渣。

  从烧纸那场戏,他对着元妮说出:早知道当年还不如救我姐就不失望了,这样的话的时候,我就开始觉得他实在是个混蛋。怎么能在这样的时候,去戳自己母亲心口最疼的那道伤呢?明知道自己的命是姐姐的命换来的,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?

  紧接着,从杭州回来要给妈妈换房子。元妮不愿意,他捶着车子对元妮喊:你让街坊四邻怎么看我。真是幼稚,幼稚到了极限。原来,你所谓孝顺是做给别人看的?方达爱自己的妈妈是毋庸置疑的,然而这爱幼稚而自私。爱不会因为别人怎么看而自己去做什么,只要按让她的意愿生活,并且快乐,这就够了。

  方达同学最渣的一场戏就是和媳妇儿吵架。当初方奶奶要带走方达的时候,李元妮好像丢了魂一样绝望。方达应该都还记得吧,现在为什么不能体谅一下妻子呢?居然说出“鸡有的是,蛋也有的是”这样的混账话,实在是不可理喻。小河就真的是个好姑娘,从来都是懂事乖巧,对在方达心里母亲永远排第一,也从来没有怨言过。母亲舍不得孩子,这是多天经地义的事,居然还要承受方达的那些混话。即使这样被对待,小河最后也还是选择了委屈自己。这样的胸怀,方达实在是应该学习一下。

  方达用对母亲的爱做借口,伤害了另一个爱他的人。我总觉得真正懂得爱的人,应该是会爱每一个人的吧。

  最后的最后,说几个漏了的印象深的小细节吧。

  地震前,小登和小达争着吹电扇。小达说,他要先吹,小登说,让妈先吹,妈煮饭热。多懂事的孩子,那么爱她的妈妈,最后却听见妈妈亲口抛弃了自己,三十二年来都不能释怀是可以理解的。(这里再次证明,方达同学从小就自私)

  地震前,小达一进门就抓了一个西红柿。后来,还剩最后一个的时候,妈妈又让登让给方达吃了。三十二年之后,方登一进家门就看到四个洗干净的西红柿。李元妮说,妈没骗你。

  清明节烧纸那一段,李元妮细细的跟方大强和方登念叨新家已经怎么走。然后镜头推远,全城的火光,太震撼了。这一段是我之前看片花就哭了的地方。

  汶川那个妈妈也是亮点。之前冷静的说锯腿,之后又疯狂的要去找女儿的腿。太精彩了。而且我认为,正是因为目睹了这个,方登才愿意重回唐山的。

  关于植入广告。其实,我觉得除了中国人寿那个,其他都不觉得怎么硌眼或者怎么突兀。中国人寿那个实在忒明显了。

【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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